9月 01, 2006
不得不走
以前在一中街,我最喜歡玩一個自己想像出來的遊戲:有殺手千方百計追著我,想要把我殺掉,但只要我躲進這髒亂巷弄之間的縫隙內,他們就沒人找得到我。躲啊躲啊躲,一棟棟建築物的內部,都留下了我的足跡。
塑膠杯裝廉價冰紅茶在手中,椅子上的自己舒服安適,看雨打在柏油路上,心想:
「真好,不會有人找得到我。」
我只是這來往人群裡的一小粒沙子,沒人認得我,即使大剌剌站在街邊,也有自信那個殺手永遠見不到我的面。果然,想要把一片樹葉藏起來,最好的方法,就是丟進森林裡。
直到很久以後,我才知道,這遊戲是玩真的,而且,我會輸。
所有我待過的地方,無論餐廳、網咖、書店、唱片行,只要我曾經在那個地方如此想過這個殺手遊戲,不久之後,就會像被龍捲風掃過一般,不見了。
還記得嗎?三民路上位於二樓的連鎖網咖,不久後變成一家理髮廳;水利大樓對面巷口的鐵板麵,最後易主為雞排攤;太平路上兩家連鎖書店,隨著各樣雜誌起起滅滅,也各自收拾,停止營業;曾經整天連續 repeat〈韓流來襲〉的玫瑰唱片,在 MC Hotdog 復出時,卻已經消失。
後來我常在一家快餐店吃飯。那是一家奇妙的店,老闆很喜歡推銷自己那難吃的豬排飯(菜單上最難吃的一種),點蛋包飯常常跟你說缺貨,但是加飯加菜通通免錢。這裡傍晚時坐滿客人,清一色都是男生,那時坐在那裡只覺得自在,後來才知道是缺乏「閃光」的緣故。
很明顯,這個地方注定消失。兩年後,我「衣錦還鄉」,看到餐廳招牌名字已被換掉,漸漸開始想起這一切事情的軌跡,確認了一個跟在我後頭把一切掃蕩殆盡的可怕殺手。他不但厲害,而且在每個可下手的機會,都不下手,只是在我後腳剛離開那個場所時,毀掉那個地方。這是一種近乎戲弄的行為。
原來如此。以前我常常在段考之後用來犒賞自己的「傳說大雞排飯」,那是在一家位於地下樓的餐廳,現在也已鐵門深鎖、生氣全無,確認了我的猜想。
走在路上,發現以前熟悉的攤販一個一個消失,空出來的位置被一個一個陌生招牌佔據。怎麼會?棺材板到哪裡去了?肉醬義大利麵到哪裡去了?我頓時迷惘。
我最後走進水利大樓。看到補習班前的榜單,上面的名字都不再讓我有任何心情波動,才想到,我已經離開一中街兩年了。終究有一天,我要慢慢開始接受,我不再屬於這裡的事實。
每個時代都有屬於該年應屆學生的一中街,但最後你只能靠回憶去保存它,因為現實的一切會被一個叫做「時間流轉」的劊子手無情地摧毀掉。
最後會發現,他真的太狠。連那些會讓你想起一中街的人們,也會慢慢和你疏遠,最後就不認識了。心中的那個完美記憶,結局不免也要崩潰瓦解。
當我前一陣子如大夢初醒,想要開始接觸現實之後,才發現我已經在睡夢中錯過太多東西了。青綠色的湖水,淡黃色的軟墊,遠處祝融的赤紅火光,這些東西就像你想起很久以前有一首歌好聽到讓你掉淚,最後再次聽到才知道那只是一種對於過去自己消逝的哀悼。
那好不好,我們往前踏出去,不要害怕受傷,認真去看看那些東西,到底實際上是長什麼樣子的?不要只是陶醉在自己的世界,因為,那並沒辦法阻止自己一洩千里般地不斷質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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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排好富有邏輯性
回覆刪除你的文字 很有生命力
尤其 在你的部落格裡
「捨」是「得」的必要條件
這句話 讓我想問問你
原來 你也認識老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