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fasci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如果翻譯成中文,應該是這個樣子:
1. 為了樂趣和你自己而 BLOG(至少在一開始時是這樣)。
2. 不要只是為了週期性的更新而強迫自己 BLOG。
3. 不要限制你 blog 的文章最大和最小的長度。
4. 不要只是為了你的觀眾而 BLOG。
5.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
6. Blog 是分享你的想法和意見,而不是無意義的「我也是...」。
7. Blog 工具和介面以便利為主,而不是「哇!真迷人啊」。你的網站版面也應該是這樣。
8. 如果你不想讓某些人閱讀你的 blog,那麼就別把它放上來(即使他/她不知道你有一個blog站台)。
9. 試著去記住你為什麼要 BLOG。
10. 忘了前九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
最近想想,或許不是完全只為自己而 BLOG 的,如果真是如此,那寫個日記本或在硬碟裡存文字檔就可以解決,不是嗎?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其他原因,才會讓我們希望將這些東西放到網路上,那是什麼原因?
根據 blog 的初衷,是一種個人媒體,如果自己有想法、有意見,或是心得、智慧、資訊,把它們放到無垠網海中,自然是一種增加自己存在感和幫助他人的手段。
所以大多數的 blog 文章,是由搜尋引擎或各種網摘的管道,以單篇呈現的方式進入讀者的眼裡。我們也常常在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資訊之後,離開,從此不再回頭看這個網站。因為,我們對於陌生人本身的興趣,遠不及他所提供的有用資訊。
你知道你寫的東西或許有人會看到,你也知道你的價值在於你提供的資訊,而不是你自己本身。你知道寫一些感性的文字,遠不及你把資訊提供給所有人來得更受歡迎。我曾假裝自己是陌生人,去看一些自己拿來發洩情緒的文字,的確覺得有點噁心。每次把這種文章丟出去,過一段時間,就會開始覺得害羞,也會開始越來越不滿意,於是,這就成了寫下一篇文章的動力。
Blog 傳進台灣,被翻譯為「網誌」,竟開始多了一個「電子日記本」的功能,變成許多無知年輕人搞不清楚「網路公開性」的最佳示範。很多人把自己未必會樂意讓每個人看到的東西,放上一個比現實公開場合還更公開的地方,吹皺無數池春水。
輩分比我大的長輩,往往是採用 blog 的第一種定義。他們習慣在公開的報章雜誌發表個人意見的那種生活規則,而 blog 只是個人新聞的延伸。
輩分比我小、或是比我晚踏入這個領域的人,喜歡使用第二種定義。從小在看板、家族打滾的這一代,現實與虛擬世界界線的消融,讓他們很習慣把日常生活的好友聊天或寫日記的習慣帶入網路。他們的 blog,通常是以「我」而不是「我所知道」作為出發點,網站訪客也往往和現實世界的關係重疊。
如果和我有類似背景、同受這兩種想法衝擊的人,應該也會在這兩種定義之間擺盪吧,所以我們這群人的 blog,都會有一種特殊的風格出現。
當然這三種人並不是絕對的,只是在光譜上約略畫出三個區域而已。
我自己的狀況呢?從頭到尾,當然一直在分享資訊和日記本的定義中游移,後來覺得這樣也蠻好的,只要拿捏好一道現實與虛擬的界線。但有一個東西是具有方向性不斷演進的:這個 blog 一開始是純粹寫給自己;後來漸漸發現有人會看到,所以變成寫給自己和所有其他陌生人;再往後一點,我知道似乎有幾個我不確定但有固定觀看的網友,他們可能在現實中也認識我。
最後,我發現近期有很多文章,其實我已經預設了一個「理想的讀者」在網路線的另一頭。其實我是想分享資訊給某個人,其實我是想說內心話給某個人的。
但那個人真的存在嗎?也許我拿了現實中某個人的形象去當骨架,但不可避免地我自己填補了大半血肉上去。因為我常常沒有勇氣和現實中的人類接觸,我知道我不可能真正了解別人,也知道我如果在現實中只是單向地對人表達自己的想法和心情而不去傾聽,那我和世界上所有人永遠都只是點頭之交而已。
我怎會知道那個人需要什麼資訊?我怎會認為那個人真能理解我內心的想法?所以所謂「理想的讀者」,其實就是自己本身。
一開始,只是寫給自己,最後,自己幻化為第二人稱、第三人稱,成為自己理想的讀者,寫到最後,還是寫給自己──為自己而寫,慰自己而寫。
有人說書寫是一種自我療癒的過程,我開始想本文內容的時候,本來是要說「書寫,也有可能是傳達一種幽隱訊息給遠方的人」,卻沒想到在結尾改了數個版本之後,竟然又歸結出一個結論:「那遠方的人,也是自己假構出來的」。繞了一大圈,又重新肯定了 blog 十誡的最後一條鐵律。
這就像人生一樣,人事來來去去,發現別人並沒辦法真正了解自己,或自己對別人的了解只是一層想像。到頭來,真正生命的關卡還是要由自己一個人去面對,沒有別的人幫得了你。
即使如此,那些曾經一度靠近你的生命、造成「原來不是一個人」錯覺的人,你還是會由衷感謝他們。因為他們,才能讓自己暫時逃避去面對「生命本無意義」這個事實。
謝謝耐心看完這篇的人。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以 blogging 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就像吃飯、喝水,本來就不需要也禁不起太多這種無病呻吟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