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 10, 2006

理想的讀者

  從我開始寫 blog(那是多久以前的事情呢?看右邊 sidebar 最下方就知道了)沒多久,就看到有所謂「blog 十誡」的存在,那是一位前輩所說、至今被許多 blogger 信奉的守則,其原文如下:
1. blogging for fun ,for yourself, at least at beginning.
2. don't force yourself to blog just for periodically update.
3. don't limit your blog to min. or max. length.
4. don't blog just for audience.
5. don't be afraid of opposite comments.
6. Blogging is to share your thought, your opinion, not your " me too".
7. Blogging tools and interfaces are for convenience, not for "Wow! so fascenating fascinating!" The same as your site layout.
8. If you don't want someone reading your blog, never put it on.(Even he/she don't know you have a blog)
9. Try to remember why you are blogging.
10. forget the first 9 rules. use the 10th instead: BLOG FOR YOURSELF!

  如果翻譯成中文,應該是這個樣子:
1. 為了樂趣和你自己而 BLOG(至少在一開始時是這樣)。
2. 不要只是為了週期性的更新而強迫自己 BLOG。
3. 不要限制你 blog 的文章最大和最小的長度。
4. 不要只是為了你的觀眾而 BLOG。
5. 不要害怕相反意見的迴響。
6. Blog 是分享你的想法和意見,而不是無意義的「我也是...」。
7. Blog 工具和介面以便利為主,而不是「哇!真迷人啊」。你的網站版面也應該是這樣。
8. 如果你不想讓某些人閱讀你的 blog,那麼就別把它放上來(即使他/她不知道你有一個blog站台)。
9. 試著去記住你為什麼要 BLOG。
10. 忘了前九項,使用第十項規則:為了你自己而 BLOG!

  最近想想,或許不是完全只為自己而 BLOG 的,如果真是如此,那寫個日記本或在硬碟裡存文字檔就可以解決,不是嗎?除了自己之外,還有其他原因,才會讓我們希望將這些東西放到網路上,那是什麼原因?
  根據 blog 的初衷,是一種個人媒體,如果自己有想法、有意見,或是心得、智慧、資訊,把它們放到無垠網海中,自然是一種增加自己存在感和幫助他人的手段。
  所以大多數的 blog 文章,是由搜尋引擎或各種網摘的管道,以單篇呈現的方式進入讀者的眼裡。我們也常常在得到自己所需要的資訊之後,離開,從此不再回頭看這個網站。因為,我們對於陌生人本身的興趣,遠不及他所提供的有用資訊
  你知道你寫的東西或許有人會看到,你也知道你的價值在於你提供的資訊,而不是你自己本身。你知道寫一些感性的文字,遠不及你把資訊提供給所有人來得更受歡迎。我曾假裝自己是陌生人,去看一些自己拿來發洩情緒的文字,的確覺得有點噁心。每次把這種文章丟出去,過一段時間,就會開始覺得害羞,也會開始越來越不滿意,於是,這就成了寫下一篇文章的動力。
  Blog 傳進台灣,被翻譯為「網誌」,竟開始多了一個「電子日記本」的功能,變成許多無知年輕人搞不清楚「網路公開性」的最佳示範。很多人把自己未必會樂意讓每個人看到的東西,放上一個比現實公開場合還更公開的地方,吹皺無數池春水。
  輩分比我大的長輩,往往是採用 blog 的第一種定義。他們習慣在公開的報章雜誌發表個人意見的那種生活規則,而 blog 只是個人新聞的延伸。
  輩分比我小、或是比我晚踏入這個領域的人,喜歡使用第二種定義。從小在看板、家族打滾的這一代,現實與虛擬世界界線的消融,讓他們很習慣把日常生活的好友聊天或寫日記的習慣帶入網路。他們的 blog,通常是以「我」而不是「我所知道」作為出發點,網站訪客也往往和現實世界的關係重疊。
  如果和我有類似背景、同受這兩種想法衝擊的人,應該也會在這兩種定義之間擺盪吧,所以我們這群人的 blog,都會有一種特殊的風格出現。
  當然這三種人並不是絕對的,只是在光譜上約略畫出三個區域而已。
  我自己的狀況呢?從頭到尾,當然一直在分享資訊和日記本的定義中游移,後來覺得這樣也蠻好的,只要拿捏好一道現實與虛擬的界線。但有一個東西是具有方向性不斷演進的:這個 blog 一開始是純粹寫給自己;後來漸漸發現有人會看到,所以變成寫給自己和所有其他陌生人;再往後一點,我知道似乎有幾個我不確定但有固定觀看的網友,他們可能在現實中也認識我。
  最後,我發現近期有很多文章,其實我已經預設了一個「理想的讀者」在網路線的另一頭。其實我是想分享資訊給某個人,其實我是想說內心話給某個人的。
  但那個人真的存在嗎?也許我拿了現實中某個人的形象去當骨架,但不可避免地我自己填補了大半血肉上去。因為我常常沒有勇氣和現實中的人類接觸,我知道我不可能真正了解別人,也知道我如果在現實中只是單向地對人表達自己的想法和心情而不去傾聽,那我和世界上所有人永遠都只是點頭之交而已。
  我怎會知道那個人需要什麼資訊?我怎會認為那個人真能理解我內心的想法?所以所謂「理想的讀者」,其實就是自己本身。
  一開始,只是寫給自己,最後,自己幻化為第二人稱、第三人稱,成為自己理想的讀者,寫到最後,還是寫給自己──為自己而寫,慰自己而寫。
  有人說書寫是一種自我療癒的過程,我開始想本文內容的時候,本來是要說「書寫,也有可能是傳達一種幽隱訊息給遠方的人」,卻沒想到在結尾改了數個版本之後,竟然又歸結出一個結論:「那遠方的人,也是自己假構出來的」。繞了一大圈,又重新肯定了 blog 十誡的最後一條鐵律。
  這就像人生一樣,人事來來去去,發現別人並沒辦法真正了解自己,或自己對別人的了解只是一層想像。到頭來,真正生命的關卡還是要由自己一個人去面對,沒有別的人幫得了你。
  即使如此,那些曾經一度靠近你的生命、造成「原來不是一個人」錯覺的人,你還是會由衷感謝他們。因為他們,才能讓自己暫時逃避去面對「生命本無意義」這個事實。
  謝謝耐心看完這篇的人。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以 blogging 作為一種生活方式,就像吃飯、喝水,本來就不需要也禁不起太多這種無病呻吟的分析。

15 則留言:

  1. 真心推薦這篇文章,
    你真的很有勇氣,剖析自己的想法動機,
    你以後一定是偉大的思想家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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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生命本無意義」這句話,
    很一針見血卻也未免太悲觀。
    我們是"一般人",所以只能用有限的認知去體悟生命這回事,前世今生、相欠債的說法也是不無可能,不是嗎?"今生你是來還債的"這說法也是不無可能,不是嗎?只是關於這部份我們還無法理解。

    人生苦痛太多,何必再給予生命一個絕對的定義、絕對的結論,這樣不覺得更增加其苦痛感嗎?尤其你現在才大二,那麼早就如此定義生命也未免太沉重了點。

    我們一直在做自認為有意義的事,可是事實上根本沒意義,但我寧可賦予它有意義,因為這樣至少會讓人好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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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只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罷了。因為「生命本無意義」這個結論,也會一併把人世間的苦痛給全部「取消」掉。
      從悲觀的態度能生出積極的人生嗎?可以的,以我最近喜愛的一句話為例:「能笑就笑,(因為)明天會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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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有試著理解你所說的上面第一句句點之後的文字,
    但是無法確定我們的解讀一不一樣。

    後來我想想,是的,
    會一併把世間的苦痛給全部「取消」掉,
    理論上會,但實際上真的有法「取消」掉嗎?
    當你寫Reload這篇文時,
    有想到過「生命本無意義」這個結論嗎?
    若有想到過,這個結論理應會如你所說,
    把你遭遇到的那個問題所帶來的苦痛給全部「取消」掉,
    但,真的有辦法取消嗎?我想沒辦法,
    因為人是有情感的動物,無法不受到影響,
    但我在想,「生命本無意義」這句話可以減輕其苦痛,
    這與我一開始的想法迥異(我想是看的角度不同吧!),
    因為,生命既然無意義的話,
    那麼,在遭遇難關時,也就是情況已經很糟糕了,
    這種事算家常便飯,即使少一件也不會減少其苦痛感,
    那麼,我們其實可以不需要讓自己的心情變得那麼糟糕,
    因為這樣只會讓事情更顯得糟糕。
    我想,往後我若遇到瓶頸,我會想到「生命本無意義」這句話,
    也就是,生命既然已建立在無意義上了,
    何必再放大、加深自己的心情呢?何必跟自己過不去?
    說了那麼多,你或許還是無法完全理解我所說的,
    而我也或許還是無法完全理解你所說的,
    但,共同點是:我們都在各自找尋出路。
    如果,悲觀態度對你來說還是能生出積極人生,
    這當然是最好啦!Just go your way!
    因為你也只是想讓自己好過一點罷了。
    Just go our own w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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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裡我先說聲對不起,自從我把「也會把苦痛取消掉」這一句話送出去之後,就一直在琢磨:真的會取消掉嗎?用「生命無意義」怎麼會導出取消苦痛的結論?
      自己重新想想,好像真的不會喔,就算用「減少欲望可以減少痛苦」也無法證明「生命本無意義」可以減少苦痛。
      所以我應該說這是我目前為止的一個信仰(信仰是很難選擇「要」或「不要」的),但是我不能確定它到底會讓我變得更痛苦還是更快樂。
      之前那句「取消苦痛」發言的確失之武斷又自大,請讓我收回。


      我不應該再繼續裝酷下去了。最近我過得比較好的原因,其實如果你直接問我,我還是沒有辦法用語言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只能感覺它存在於生活的實踐之中,卻無法真的解釋「如何如何你就會更快樂」。
      你應該是現實中認識我的人吧?我的個板標題「說了不一定會做,做了不一定要說」,其實就是想去表達那種「事情的關鍵存在於用言語說不出來的那一部分」的感覺。
      「如何讓自己保持快樂」,我想也有這種特性:說再多理論都沒用,只能慢慢從實作中體會。
      不過有人互相去激盪想法,總會造成一些改變的,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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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當我還在心中盤算著,等這一來一往的對話方式告一段落後,我會寫上 “真的很高興能在此與你有想法上的互相激盪”時(沒錯,措辭一模一樣,尤其是「激盪」兩字),你已先寫出來了。(笑)

    為什麼你會覺得我應該是現實中認識你的人?我想聽聽,因為我怎麼看都看不出來。我的確是。從前我對你的認識並不多,透過你的網誌,我認識了更多一點,但也有可能並沒有認識更多一點,因為,我所認識的,可能是「我自己解釋出來的那個人」而不是你。(很熟悉吧!沒錯,是你在「孔子的符號互動論」這篇文裡,提到的一個想法。)

    我很高興看到你寫著 “最近”過得比較好,我希望以後你能 “持續”保持下去,雖然有點不大可能,不過就 “儘量”吧!是的,有些事真的無法用語言文字的形式表達出來,「只可意會,無法言傳。」每件事情都有你說的那種特性,還有,很多話也不必要說的太絕對,因為,那些話代表著此時期的想法,往後還有許多階段,不同的人生階段有著不同的想法、不同的體悟。可是聽我這麼一說,往後你若想寫些想法在網誌上,寫出之前可不要自己琢磨個老半天,就直接寫吧!因為可能有人會跳出來與你互相激盪想法,若沒人也沒關係,因為,如我所說,往後還會有不同體悟的,自己有可能就會推翻先前的想法。況且,這樣互相激盪想法不是一件很令人快意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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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仍舊是上面的那個Anonymous)

    說到笑,我倒是好久沒看過你笑了。你以前給我的印象,大部分時候都是嘴角往下垂的,偶爾露齒哈哈笑,至於微笑…我努力在腦中搜尋一陣子,正當我放棄搜尋之際,突然,有個影像浮現腦海,你的那個微笑令我印象深刻,是你的一張大頭照,背景是深紫色漸層的那張。不知是拍攝技術的關係,還是那是你在最佳狀態下拍的,你的皮膚光滑無比,沒有一顆痘痘。你的那個微笑,恰到好處,多一分則太過,少一分則失去其韻味。我曾盯著過你那張大頭照好一會兒,你的微笑真的很難得一見,所以,當你在Reload這篇網誌裡的回應提到:「…….我的嘴角總是控制不住連續上揚二十秒…….。」你是真的很久沒這樣笑了,而我是真的很想看你嘴角上揚的樣子。

    我突然聯想到「蒙娜麗莎的微笑」,一位任課老師說到:「不管你從任何角度去看這張畫,會發現蒙娜麗莎都在對著你微笑。」我驚了一下,真的嗎?我還沒試過。蒙的微笑也是恰到好處,一直給人一種安祥、平靜之感,在失意的時候,若看著她的微笑,或許會得到一絲絲的安慰也說不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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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深紫色漸層背景的大頭照?微笑?這讓我頗為好奇。如果方便的話,來信告訴我,到底那張是我什麼時期的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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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有同感!
    -----------------------------------
    不好意思,偷偷跟你說:blogger 信奉的守則 第七條"Wow! so fascenating!" 其中fascenating拼錯了,應為fascinating

    (之前是查Campbell進到你無名舊網誌再輾轉進來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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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上面的Anonymous不是我。)

    謝謝你。有深度的文章,誘發我的深層思考。泰半時間處於淺層思考的狀態下,偶爾來次深層思考之旅,那種往更深一層的感覺無以名狀。透過深層思考,才真正感覺到自身腦中的運作以及其存在性,儘管思考過程中,耗掉許多的時間及心力,但是,深層思考過後所得到的產物,那才是真正屬於「自己」的,不是別人所給予的,也不是別人可輕易take away的。

    真的很高興能在此與你有想法上的互相激盪。會找時間寫信給你的。

    若有人回應你之前的文章,你會知道嗎?因為,或許哪一天有了自己的idea後,會像這次一樣,想跳出來與你做想法上的交流,還是…直接用寫信的方式會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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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只要有人留言,我都會知道,不過對方可能要不斷 check 網頁才有辦法知道我是否有回應,情況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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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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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嗨,把你文章加入最愛

    我很難得在Blog留言(勇氣不足)

    只因為正在搜尋"鄭玄"意外看見你的文章

    也意外從11:40PM 看到 1:25 AM

    喜歡你敘事的用語,感覺誠懇又具批判

    因此手自動被滑鼠帶去點"加入我的最愛"

    留言目的之一:聲明您又多了遠方的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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