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嬰兒與母親》由莊其穆所寫的〈1/3台灣婦女愛剖腹 自然產好?剖腹產好?〉。
台灣的剖腹產率達 32%,高居世界第 3 位。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在 1985 年提出建議,任何地區的剖腹產率若高於 10~15%,即屬不合理。2004 年,美國的剖腹產率為 24﹪,英國及法國等歐洲國家約在 13~17%,南太平洋的紐西蘭為 11﹪,亞洲的日本約 10﹪,泰國為 23﹪,香港為 25﹪,在南美洲的巴西為 32﹪,而目前最高的國家是中國大陸,已經接近 40﹪。
為何台灣剖腹產率如此之高?以日本和台灣婦女身材之類似,卻有兩極化的結果。第一個原因可能是在日本醫師的地位極為崇高,病人以敬畏的方式對待醫師,所以醫師可以依自己的專業考量決定生產方式,因此少剖腹產;但在台灣,醫療糾紛頻傳,造成醫生傾向採用防衛性醫療,以不出事為原則,因此剖腹產率極高。
第二個原因是台灣沒有健全的助產士制度。以日本、荷蘭、紐西蘭為例,這三個國家都是助產士制度健全,醫生較少介入生產,所以較少用到剖腹產;而台灣的婦女生產則完全被納入醫療體系內,所以作為醫療手段的剖腹產自然時常被採用。
第三個原因是台灣會為了嬰兒出生的時辰問題而採用剖腹產。
根據 2000 年美國內科醫學會期刊(JAMA)的論文,自然產的子宮感染機率、傷口感染機率、嚴重出血機率、泌尿道感染機率皆較低,產後恢復快,產後改善痛經效果好。
而剖腹產則將來引起尿失禁、骨盆腔損傷的機率低。
最後一項比較,自然產恢復較快,很快就可以下床;但剖腹產傷口較痛、恢復較慢,需兩三天後才能下床。
讓我們來看另一篇報導,討論的是從剖腹產改採自然產的問題。
在《民生報》由林進修所報導的〈剖腹產後自然產 陳幸妤示範值得鼓勵〉。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謝卿宏表示,剖腹產的開刀傷口即使縫合了,其肌肉組織卻也相對脆弱,一旦下一胎選擇自然產,容易因使力而撐破,進而危及產婦及胎兒生命。
台北醫學大學婦產科兼任教授蔡明賢表示,雖然這種風險只有 1~2%,但只要碰到了,就是一場醫療糾紛,所以產科醫生往往「不會主動」鼓勵剖腹產婦女改自然產。
台北護理學院護理助產研究所副教授郭素珍則認為,婦產科醫師往往以醫療糾紛作為擋箭牌,事實上,剖腹產前後只需要半小時,開完刀後,醫師就可以去休息了;但自然產動輒四五個小時,且無法預測分娩時間,醫生花費的精力增加,自然不喜歡採用自然產。(編按:前提是,在這兩種方式,醫生的收入幾乎一樣。而在健保制度下,很有可能就是如此)
郭素珍表示,自然產經過產道擠壓,會將寶寶氣管及嘴巴內的氣體擠壓掉,減少呼吸窘迫症候群的發生,對寶寶健康是一大利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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